近些年,由於樓市持續低迷,導致地方政府賣地收入減少。於是,要求開征房產稅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就在去年,原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文章中明確指出:經濟恢復增長之後,應迅速推進房產稅的試點。這也意味著,一旦時機成熟,房產稅試點城市將全面擴圍。而在進入到2024年之後,在大會報道中再次提及瞭“要完善房產稅的稅收制度”。顯然,房產稅已經離我們越來越近瞭。
實際上,我國之所以要開征房產稅,主要有以下三個原因:1、在土地財政收入減少的情況下,增加地方政府的稅源。2、開征房產稅可以增加房產持有環節的成本,遏制投資炒房需求。3、拉近社會貧富差距。在開征房產稅後,擁有多套房產的人需要交稅,而隻有一套房產的傢庭少交稅或不交稅,這樣可以縮小社會貧富差距。
從目前情況看,上海、重慶這二座城市早就開始瞭房產稅試點,已經獲得瞭寶貴的經驗。而未來幾年內,還會有更多的城市加入到征收房產稅的隊伍中來。現在問題來瞭,我國應該如何征收房產稅?
根據財稅專傢張學誕的建議:人均面積低於40平米,可以免征房產稅。而超出的這部分面積,就要按當前房子均價,征收房產稅。稅率最低0.2%,最高1.2%。總之,就是要秉承手中持有房產數量越多,面積越大,繳納房產稅的稅率就越高的原則。
舉個例子,一個3口之傢,住在150平米的房子裡。按照每人40平米免征面積來算,3個人可以有120平米的免征面積,而剩下的這30平米就要征收房產稅瞭。如果當前的房子均價是2萬元/平米,按1.2%的稅率來繳費。那麼,這個3口之傢,每年所要繳納的房產稅是:30平米×2萬元/平米×1.2%=7200元。
對於財稅專傢張學誕的建議,也有學者提出不同看法。他們認為:征收房產稅應該從住房面積和套數進行綜合考慮,不要搞一刀切式的征收房產稅,要避免增加老百姓的居住成本。比如,現在像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單身人士比較多。有些單身人士一個人住著60平米的房子。
如果按照40平米的免征面積,那剩下的20平米就要開征房產稅,按照當地平均房價5萬/平米,稅率1.2%來計算的話。那這個單身人士就要繳納1.2萬的房產稅。此舉不僅加重瞭單身人士的經濟壓力,也顯得房產稅缺乏人性化。
而我們則認為,如果一個傢庭隻有一套房產,人均免征房產稅的面積就應該相應提高,從40平米上調至60平米。這樣就可以避免誤傷剛需。而對於擁有2套及以上房產的傢庭,在扣除免稅面積之後,剩下面積要征收房產稅瞭。同時,還應制訂相對應的稅率,就是房子數量越多,面積越大,征收稅房產稅的稅率就越高。這樣既可以避免增長老百姓的經濟負擔,又可以打擊投資炒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