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88開始,我國就有部分地區開始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2013年開始正式禁止,2015年開始瞭真正全面禁止。
春節,作為中國人民最重要的一個節日,不但是一個全傢團圓的日子,同時也給予瞭太多的希望與情感。
而作為春節最重要的節目——燃放煙花爆竹,這個傳統已經有兩千多年的歷史(沒有火藥之前用火燒竹子)。春節除瞭吃好吃的、拜年,如果不燃放煙花爆竹,那真的是一點年味也沒有。
這些年,出於環保安全考慮,我國實施瞭嚴格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禁令,以前春節熱鬧的景象再也見不到瞭。
現在,呼籲解禁燃放煙花爆竹的聲音越來越多,人們質疑這個禁令是否真的正確。
說燃放煙花爆竹會污染大氣層,可我們發現,那些工廠一天的排放量就是一個驚人的數字,而且它們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排放。和這一比,燃放鞭炮那點污染確實算不得什麼。
如果說燃放鞭炮有安全隱患,這個確實有一定道理,但是不能因為有這方面的危險就一禁瞭之。說這話不是抬杠,汽車上路就有危險,而且每天因為車禍發生的傷亡與財產損失都很大,總不能為瞭安全禁止汽車上路吧?
燃放煙花爆竹可以規定燃放的時間與區域,對於附近確實有安全隱患的區域進行重點監督,做好安全防范才是正解。
而且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聲:有關地方性法規關於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與《大氣污染防治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不一致。
通過法工委發聲我們可以看出,對燃放煙花爆竹一刀切和我們的法規不一致,也就是說一刀切的禁燃禁放不合理。
而且我個人認為,現在我們要促進消費,而煙花爆竹就是一個促進消費的最好辦法,如果放開煙花爆竹禁燃令,那絕對能帶動經濟的上漲,畢竟過年瞭,誰傢還不買些鞭炮放放呢?
所以,於情於理都應該盡快放開煙花爆竹的禁令,於情,這是中華民族上千年的傳統,春節不放炮,那還是春節麼?於理,放開禁燃令,在很大程度上能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也能緩解人們這些年的心裡緊張情緒(這幾年,不用多說,每個人心裡都是繃得緊緊的。)
春節燃放煙花爆竹是我們上千年的習俗,已經成為一種文化傳承,作為春節最重要的節目,燃放煙花爆竹不但能讓人們忘記過去一年中的煩惱,也對保護春節的完整性起到瞭重要作用。
希望今年能過一個“有聲音”的、快樂的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