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要評選對中國歷史產生極大影響的人物,商鞅是一定能夠入選、甚至是可以排進前三名的,他的“法術”與孔子的“仁術”可以說一硬一軟構成瞭統治思想,商鞅也是“硬核中的硬核”。
自從歷史上那個商鞅被五馬分屍後,坊間關於批評他的聲音幾乎就沒有停歇過;不過,隨著歷史的車輪向前滾動,商鞅的功過已經不適用於“好壞”評說,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隻見君法不見君
體悟商鞅的思想,還得先從他立足的那個朝代開始說起。
公元前359年,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開始瞭變法之路,其中涵蓋農業、軍事和社會治理等諸多方面。
秦國的政治向來是分封制,而商鞅通過改革打破瞭這種“封邦建國”的政治體系,取而代之的則是更加具有集權意味的郡縣制;為瞭打擊貴族掌握的人事特權,商鞅還建立瞭軍功爵制,原理也很簡單:隻要有戰功,就能有地位。
為瞭能讓這些新的變化更快深入人心,商鞅還特意設置瞭“法官”,向廣大百姓解釋法令的內容,並提供一些咨詢服務。
在這一套操作下來,秦國很快就建立起具有封建地主階級色彩的中央集權制度,由此奠定瞭中國封建社會制度體制的基本模式。
而在社會治理方面,商鞅的變革是極大的,他禁止老百姓隨意流動,將“伍”和“什”設為基本的行政單位,按照相關政策要求,老百姓都會被編入戶籍,責令彼此之間的相互監督。
其中還有個爭議頗大的內容:連坐。
若是一傢犯瞭罪,其餘九傢都要積極聯合告發,若是沒有告發,那麼連著十傢都要承擔責任。
百姓平日裡也不能互相死鬥,這主要是因為商鞅考慮到減少社會不安定因素,若是平日裡都鬥勇鬥狠,到時候秦國要打仗瞭人口不夠就不行。
從當時的社會反饋來看,商鞅變法確實取得瞭巨大的成功,還同樣壯大瞭秦國的經濟實力,這些共同為發展軍事提供瞭基礎。
因為實力空前強勁,秦國軍隊有瞭與其他六國一較高下的可能性,也走上瞭擴張之路。
明明對秦國有巨大貢獻,可商鞅還是落得個五馬分屍的下場。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因病逝世,商鞅也由此失去瞭最大的庇護。
對於這種級別的人物,最合理的鏟除手段就是告發他謀反,這次負責告發他的是公子虞等人,他們在列舉商鞅的罪證時,同時派出瞭一大批人去搜捕商鞅。
商鞅也不傻,早就做好瞭逃跑的準備,一路逃跑到邊關地帶,馬上就能出去瞭。
造化弄人,他沒能逃脫,關鍵就在於他自己曾制定的相關法令。
按照法令要求,普通百姓的居住都是集中的,想要到外地去住宿就得提供憑證,提供不瞭的話,旅店老板還同意住宿就是犯罪,那麼和他相關的9個傢庭就將告發他。
商鞅沒法提供憑證,連著好久都找不到個落腳地。
待到他逃往魏國,魏國忌憚強大的秦國會報復自己,就不讓商鞅進來;商鞅徹底沒地方走瞭,幹脆回到封地起兵造反。
與此同時,秦惠文王才剛剛繼位,都說新官上任三把火,商鞅搞出的亂子正是檢驗新王執政水平的重要契機;為此,秦惠文王幾乎將全部精力都放在瞭這件事上,很快就平息瞭商鞅之亂。
隻要涉及變法,就勢必會觸碰到很多人的利益蛋糕,秦惠文王為瞭維護宗室、貴族的關系,決定將商鞅滅族,將他本人五馬分屍。
五馬分屍是古代極為出名的一種酷刑,但這種酷刑所需的刑具十分昂貴,代價也很大,所以普通的死刑犯是“享受”不到這種待遇的,隻有地位高且十惡不赦的人才會被如此對待,好巧不巧的是,這罪罰也是商鞅寫下的。
這件事也足以看出秦惠文王對商鞅的厭惡之情。
在商鞅的生命終結後,不少秦國老百姓都表現得非常開心,因為他們當中有不少是曾被商鞅之法牽連的人,還有一些人的親屬因連坐制度而遭殺害,他們心中自然是極為不滿。
所以,雖然秦國的綜合實力提升瞭,但下到老百姓、上到王公貴族都對商鞅不滿,還有一種說法是:就連秦孝公都想要殺他。
秦孝公幹不成這件事,主要是怕失信於天下,若是他隨意將商鞅殺害,頗有一種卸磨殺驢的感覺。
這件事交給秦惠文王來辦,本就是最好的選擇;因為他這樣做不僅能給天下一個交代,還同樣能拉攏舊族。
再者說,秦國已經強大,那麼繼續變法本就不再是當務之急,無論從什麼方向考慮,大張旗鼓地殺掉商鞅就是秦惠文王最好的選擇。
“殺”並不代表著一種遺忘,秦人殺瞭商鞅,依然保留瞭他變法的成果。
從秦國後世的角度看,商鞅變法也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社會變革,使得分裂的各諸侯國有瞭向大一統國傢發展的趨勢,因為秦國率先走向瞭封建君主的道路,在那個時期來看,這是歷史的前沿。
變法的諸多精髓也被後世秦國國君沿用,很快也收獲瞭成果。
公元前316年,秦國滅掉蜀國收獲大量肥沃土地;公元前312年,秦國奪取楚地漢中;公元前272年,秦國滅義渠。
直到秦始皇橫空出世,中國從此徹底走向瞭一個統一的國傢。
可是,商鞅在變法的過程中有著必然的殘酷性,那也是失敗的體現。
功過任人評說
有人說:“商鞅變法對秦國有益,也對後世有益。”
也有人說:“車馬之刑都是便宜瞭商鞅,因為其中的很多惡果,延續瞭無數年。”
在有關商鞅的負面觀點中,最為突出的論點便關於酷刑。
他有著這樣的一套觀點:以刑去刑,國治;以刑重輕,刑去事成,國強。
《商君書》也有類似的論調,認為隻有重刑之下,國傢才有可能變得強大。
在實施方面,商鞅還制定瞭各種刑罰。
從刑罰的種類來看,包括肉刑、徒刑等等,不同刑罰之下又有著不同的等級,光是一個單純的死刑,就包括坑、車裂、體解、剖腹、絞、夷三族等等。
在商鞅的觀點裡,這些非常殘忍的刑罰都具有著強烈的警示意味,普通老百姓看到之後個個都會老實。
而商鞅時期的刑罰還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特點:無論輕重罪名,都要重罰。
那些刑罰還通常帶有很強的抹殺自尊的行為:比如將灰傾倒於要處、在臉上刻字。
若是放到現在看來,很多罪名明明隻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可商鞅就要求在別人的臉上刻字。
在“十傢連坐”這個方向上,商鞅可從來不是說著玩的,隻要有相關罪行被發現,那麼十傢人都會被腰斬。
當世人不敢有任何言語反抗後,商鞅便可以肆無忌憚地去集合力量做其他的事情,其中就包括為秦國統一霸業源源不斷地輸送士兵,而那些士兵也毫無意外的成為瞭戰爭機器,他們沒有多餘的思想,隻有等待指令的瞬間。
文化向來都該是多元化的,但經過商鞅後,也隻剩下瞭服從。
就連王公貴族犯錯,商鞅都不會輕易放過,這也是商鞅被殺的另一個主要原因,因為他得罪的就是秦惠文王。
在秦惠文王還是太子的時候,一次沒註意觸犯瞭秦國的法律,按照法律的要求,秦惠文王是要被割鼻子的,但他今後是秦國國君,自然不能被施以重刑,商鞅想來想去,把秦惠文王老師公孫賈的鼻子給割掉瞭。
還有一次,民間有700多人因參與瞭私鬥被執行死刑,他們的鮮血直接染紅瞭整個渭河。
有一種聲音認為,若真的要說商鞅的貢獻,隻能說到秦始皇一統天下就結束瞭,秦始皇確實是吃到瞭祖輩積累下來的紅利。
作為大一統王朝,秦國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很高,但存在時間卻很短,隻經歷瞭兩代人。
將大秦江山搖動的人是陳勝、吳廣,蘇軾在《韓非論》中給出瞭這樣一個結論:正是因為商鞅嚴格的刑罰措施,最終導致瞭陳勝、吳廣揭竿而起。
秦二世元年7月,朝廷派瞭900個農民去北京密雲一帶修工程,陳勝和吳廣都是帶隊屯長,走到大澤鄉時因為傾盆大雨無法通過,按照正常人的思維,這種自然原因導致的延誤是很正常的,可陳勝並不這麼想。
他說:“按照秦朝律法,若是無法按時抵達指定地點就要被處死。”
其實,後來雲夢睡虎地考古出的秦簡就證明陳勝在撒謊瞭,遲到在當時頂多就是被訓斥。
隻是過去那些農民都聽聞過商鞅的殘酷法令,這些事又不是沒發生過,有什麼不能相信的?
而《陳涉世傢》的內容也顯示,陳勝一開頭就能說出“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和“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的句子,說明他思考揭竿而起這種事並不是一天兩天瞭,就是在尋找機會,而大澤鄉的暴雨給瞭他機會。
因為“死亡威脅”,所有農民都自願與陳勝站在一起,共同擺出破釜沉舟的姿態,再加上魚肚子裡的“陳勝王”,使得大傢更相信陳勝、吳廣就是站出來拯救蒼生的,橫豎都是一死瞭,幹脆最後拼一把。
還有一個原因是,秦國快速擴張的背後也是原先六國人流離失所的悲劇,大傢心中本就有著反抗精神,主要法令稍微一嚴格,很快就會激起心中的反抗之情。
若是沒有商鞅重刑產生這麼明顯的精神壓力,這些農民也不會冒著生命危險跟大秦魚死網破。
歷史也證明瞭: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而陳勝吳廣的揭竿而起是歷史上的第一滴水。
秦國為瞭千秋霸業而選擇瞭商鞅,商鞅也為秦國強盛走瞭一條作難子孫、流血刻骨的道路。
可是,如此的極端功利也為後世留下瞭很多隱患,不僅秦國成為瞭沒有感情的殺戮機器,後來也有很多封建王朝註重重農抑商,導致王朝根本就沒有辦法全面發展。
不得不說商鞅是個人才,但他的才與德是否匹配,這依然是個沒有定論的話題。
無論是對待百姓,還是對待敵人,他的無所不用其極都讓他在歷史上有著爭論很大的一筆。
參考資料
商鞅變法:千秋功過任評說 嶽雪峰 春秋商鞅變法善惡功過一二論 許淑華 司馬遷與史記論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