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每年盛事《香港小姐競選》結果已塵埃落定,三甲佳麗體現瞭今屆港姐口號Proud to be a woman才貌兼備。但轉頭卻從報章拜讀到一篇以“香港還要《小姐》?”的文章,先是嚇一跳,然後得啖笑。細讀文章明顯是一項偽命題,內容的立論建基於偏見與無知。
筆者試圖敘述一下文章作者所講的意思,大抵是說TVB舉辦香港小姐已52年,長壽如《歡樂今宵》亦有完結的一日。參選佳麗亦不必遵從52年前的舊規矩去躥紅,根本很多時觀眾都記不起過往幾屆三甲佳麗的名字雲雲。看似苦口婆心,但說穿瞭跟其他針對TVB的黑評沒有分別,隻是換瞭一個包裝曲線抹黑香港小姐而已。
首先將《歡樂今宵》跟《香港小姐競選》相提並論,已顯得當事人無知。讀過書稍為有邏輯都知,橙同蘋果是不可比較,用一星期播5晚的綜藝節目,跟一年一度港姐盛事並列,明顯是偷換概念。至於是否立心不良,就隻有天知地知當事人知。規矩根本沒有新舊之分,隻要持之以恒且管用,又何必去改,法律條文都不會每年更新。
《歡樂今宵》
至於港姐在答題技巧上是否拍馬屁,更是見仁見智。可能有佳麗以吹捧為賣點,有人以腦力取勝,正是應對港姐美貌與智慧並重的初心。
文中提到港姐總是叫不出名字的指控亦可笑,名聲需要時間建立,除非好似飛圖唱片年代,每晚洗腦式播梁雁翎的《像霧像雨又像風》,觀眾才會不情願地火速記得當事人名字,細水是需要長流。
容筆者反問一句,在沒有google大神助力之下,大傢是否可以隨口說出這幾年美國奧斯卡或者香港電影金像獎的男女主角、最佳電影、導演名字?若否,照其邏輯上述兩項頒獎禮是否應該停辦?不過文章中有兩點筆者絕對同意,她承認TVB為每屆港姐花盡心思及仍然有許多贊助和廣告支持,已勝過千言萬語。對她而話言,港姐這兩年都為她的專欄提供話題,港姐確實有搞下去必要。
品牌價值超越貨物本身
再講港姐舉辦瞭52年,已經打造成香港的名牌。之前筆者講過Polo同佐丹奴的故事,後者用瞭跟前者同樣材料及剪裁手法,但仍達不到Polo的地位。名牌如LV之所以有很多消費者願意花重金追捧,是因為品牌價值已超越貨物本身。
TVB花瞭逾半世紀時間去經營港姐,認受性及受歡迎程度,未有因時日而遞減。從報名到面試,都有大量相關新聞報道。傳媒不是省油的燈,沒影響力的新聞,鬼才理你。而且每年港姐的高收視,足以反映香港市民對港姐的熱衷。而隻要有港姐出現,你就知道,這個場合代表高貴與優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