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級的男生,在學校裡被流浪貓將手脖子抓傷,班主任及時通知傢長,讓其帶孩子去醫院檢查,並註射狂犬疫苗。
男生在醫院裡檢查加上打狂犬疫苗,總計花費大約1500塊錢,傢長認為孩子是在學校被流浪貓抓傷,這些錢應該由學校進行賠償。於是隔三差五就去學校找班任,讓學校賠償自己孩子看病所花費的1500元錢。
班主任對這件事情的起因與經過早就知道的一清二楚。原來,這個男生每天課後都會去外面追逐流浪貓,班主任告誡多次,讓其知曉其中的危害,可男生隻是將老師的話權當耳旁風,吹過拉倒。
而那天,男生趁流浪貓不註意,一把將其抓住。沒想到流浪貓被陌生人控制住以後,竟然野性大發,對男生進行瞭瘋狂的反擊,將男生手脖子抓傷。
班主任表示,對於男孩受到的傷害非常同情,作為一名班主任,在得知此事之前,已經數次對男生的行為提出警告與批評,已經盡到其應盡的義務。
傢長不服氣,找到校長,說自己的孩子在學校被流浪貓抓傷,產生的醫療費應該學校報銷,如果學校不同意,他將去上面告學校。
校長聽瞭他的話,先沒有回答同意與否,隻是反問他,如果你的孩子在村裡追逐流浪貓被抓傷,你可不可以去找村長要賠償?
然後,校長接著說,學校四周雖然有圍墻,校門口有大門和保安,但這些根本擋不住流浪貓的進入,而學校老師的主要任務是教學,沒有時間去時刻註意流浪貓動向。
並且,學校經常會在各種會議上提醒學生,不允許主動接近流浪貓,你的孩子不但主動接近,而且還去抓取流浪貓,他的班任因為這件事多次對他批評教育,可他卻沒有聽老師的話。
如果是流浪狗進入校園,傷到瞭學生,這個責任我們不會逃避,因為狗會主動傷人,而貓不會主動傷人,除非是看到有人主動對它進攻,才會發生傷人事件。
這個時候,傢長打開手機進行錄音,校長霸氣的告訴傢長,你隨便錄,不是我們的鍋,我們堅決不背,學校不是唐僧肉,誰逮到都可以吃一口!
這次,對於學校校長的做法,大部分人選擇支持,認為老師和校長堅持原則,不和稀泥。該是誰的錯就是誰承擔責任。
支持的網友表示,並不是誰鬧誰就有理,也並不是誰受傷誰就有理。支持學校的做法,絕對不能對這樣的傢長低頭。你自己的孩子自己不管教,主動抓流浪貓,而且拿老師的話當耳旁風,出事瞭立馬將責任推到學校的身上。為什麼不從自身找原因呢?
貓和狗不一樣,隻要你不主動招惹它,貓是絕對不會主動攻擊人的。也就是說,責任都是在你自己身上,這時候不去反思自己的行為錯在哪裡,卻來學校胡攪蠻纏來。
支持這樣的校長,如果這樣有擔當的校長能夠多一些,那老師就能少受不少不必要的傷害。
當然,也有傢長認為這事學校確實脫不瞭關系,因為不管怎麼說,學生是在學校裡被貓抓傷,學校沒有盡到保護好學生安全的義務。
他們認為,學生在校園裡被貓抓傷,這和學生調皮不調皮沒有關系,就是學校的責任,是因為你們的安全問題沒有做好,所以當然要學校進行賠償。
對於這件事,我個人的觀點是學校無責。因為我從小就生活在農村,對那些貓狗特熟悉。
如果是防范狗進校園,這點非常容易。現在的校園都是封閉式管理,四周有院墻,入口有大門,還有保安看管,這種情況下流浪狗是進不來的。所以,如果是流浪狗進來傷到學生,學校難咎其職,因為流浪狗可防可控。
但是貓就不一樣瞭,周邊的圍墻根本就攔不住它們,即使再多的保安也無法進行防范。且貓不會主動攻擊人。所以,我認為學校無責。
那麼朋友們,你們認為這件事校長做的對不對呢?